家庭废物管理制度内容
家庭废物管理制度
一、总则
1. 为了规范家庭废物的处理,提高家庭环境卫生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家庭中废物的分类、收集、运输、处置及相关的管理活动。
二、废物分类
1. 家庭废物应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和干垃圾进行分类投放。
2. 可回收物包括塑料、纸张、玻璃、金属等可资源化利用的废弃物。
3. 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温度计、废血压计等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废弃物。
4. 湿垃圾主要是日常生活产生的易腐性垃圾,包括剩菜剩饭、花卉绿植等。
5. 干垃圾即其他垃圾,包括砖瓦陶瓷等难以回收的废弃物。
三、废物收集与运输
1. 家庭废物应按照分类要求分别投放到相应的垃圾桶中,严禁混投。
2. 有害垃圾应集中存放,并及时联系专业机构进行无害化处理。
3. 湿垃圾应尽量沥干水分,做到日产日清。
4. 干垃圾应定期清运,保持环境整洁。
四、废物处置
1. 可回收物应交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行回收利用。
2. 有害垃圾应交由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无害化处理。
3. 湿垃圾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堆肥、生物发酵等资源化利用。
4. 干垃圾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卫生填埋或者焚烧发电等无害化处置。
五、监督与责任
1. 家庭成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不得乱扔垃圾或者不按规定投放废物。
2. 若发现家庭成员有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及时予以纠正并进行教育引导。
3.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由家庭成员共同商议解决。